房产税怎么收?
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于2011年1月28日正式试点征收,距今已有7年。目前,房地产税立法的准备工作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已将房地产税法纳入预备项目,是立法项目的类。房地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已提上日程。
需要强调的是,房地产税不会立即开始征收,必须通过一系列立法程序。肖捷指出,力争在2019年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在2020年完成实施税法原则的改革任务。目前,2018年是房地产税立法的合适时机。因为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关键变化是,与过去两三年相比,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库存明显下降。
房产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人均面积作为征税的衡量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为标准,超过了平均居住面积,就得缴纳房产税。人均房屋使用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可实行累进税率制度。另外,要规定相应的减免制度。
2、房产税应该有合理的用途,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所征收的房产税应该用于当地教育条件的改善、社区设施的改进或道路、桥梁的改造等等。这样有利于房产税的征收,防止逃避税收的现象,同时,也能通过税收来抑制房价的快速上涨。
3、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子,明显具有投机性色彩,故而可以提高房产税的税率。这样,能有效避免房产投机。
4、将该税种划归为地方税种。一方面比较符合历史习惯和国际惯例,另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可以激发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政府进行房价控制,有利于房价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