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的逐年增长,购房成本大大提高,人们在无力全款支付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向银行贷款,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提前圆了自己的新房梦。但办理住房贷款并非想象中安全,人们稍有一丝的错漏,很容易掉入贷款机构的陷阱之中。
据河北青年报报道,近日,蒲某惊奇发现自己还房贷已有七年,但是房贷本金却一分没少,目前,涉事银行和蒲某仍在进一步协商处理中。
房贷竟不用"还"
早年,蒲某通过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入手了一套二手房,商业贷款共计117万元,并按照合同上规定的"等额本息",分20年还完贷款。据蒲某所述,每月都会按合同规定存入九千元,但每次都只扣除四五千元,他以为是用公积金填补了差额。直到去年11月份,蒲某因换新房,在查看征信时发现,这七年还的所有房贷竟然一分未少。
蒲某咨询银行工作人员才得知,房贷还款方式竟然变成了"先息后本",归还完利息后再扣除本金。但蒲某表示自己从未更改过还款方式,而且按"先息后本"还款要比之前多三四十万。对此,蒲某只好去贷款银行查找原因,但银行工作人员也觉得事发奇怪,一时难以查证,并表示会继续调查,近期会拿出处理方案与蒲某协商解决这件事。
贷款买房只还"三期"
去年,姜某想购买一套新房,但因手头资金不足以支付首付,迟迟未能购买。正在其一筹莫展之际,刘某和邹某找到了姜某,表示可以帮助姜某办理贷款,并声称只需还前三期,剩余的贷款可以做成"死账",无需再还,不过这种贷款方式需要姜某支付高额手续费。
姜某觉得,贷款后既能解燃眉之急,还不用还钱,便同意了。随后,姜某在刘某和邹某的引导下,以汽车抵押、生活消费贷等方式在银行、金融公司先后办理了贷款,并多次支付两人高额的手续费、好处费。但姜某还完三期贷款后,发现第四期仍需归还,并被多个贷款机构催着还款。
这时,姜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只好报警求助。最终,刘某、邹某被警察抓获归案,刘某因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款8万元,邹某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罚款7万元,并责令二人退还赃款。
贷款资金需谨慎
贷款本是为解燃眉之急,但若轻信非正规渠道的贷款方式,只会是火上浇油。网络时代之下,贷款形式层出不穷,各种"无息贷款"、"无抵押贷款"的标语诱惑着人们走向捷径,而受害者一旦踏入陷阱,往往难以逃脱。
因此,贷款资金需谨慎,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并时时关注账户金额的变化。对于各种需提前支付的"手续费"、"保险费"等汇款,一定要慎之又慎,可向相关部门咨询后再汇款,若发现问题,及时报警求助,避免金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