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近日,区住建局组织召开新区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推进座谈会,区内部分建设(开发)单位代表、驻区部分头部保险公司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议针对保费费率、保险等待期、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限,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投保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后赔偿义务的履行、责任划分、保费标准及理赔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会各建设(开发)单位充分认识到该保险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与保险公司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下一步,新区住建部门将积极主动向先进地区学习借鉴该险种的经验做法,切实保障住宅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