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
1、目前宿迁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已全面实施,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宿迁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目前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话,头套房贷款比例为20%:假设以100万的房产,依现在公积金贷款政策较低头付20%,也就是说较多只能贷80万贷款,至少需要支付20万以上的头付部分。
3、另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较低头付款比例为20%;而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较低头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宿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1、贷款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